公司各部门、各驻地监理办、求是公司: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考察研究,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公司管理人员。
一、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1、丁华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生产,联系项目管理部、求是公司。
免除丁华同志总经理助理职务。
2、聘任刘耀林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经营工作,联系经营部、总工室。
3、聘任张冬芳同志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行政事务,联系综合部。
二、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聘任陈文辉同志为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完成部门各项工作。
以上同志聘期从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开始,聘期为三年。
浙江通衢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