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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2/7/18  来源:  作者:  阅读人数:1569
 

        2012年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央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效。
        一、加大招标投标环节的治理力度
       (一)深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照《条例》的规定,逐项清理现有的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内容及时进行修订,维护法制统一,增强制度执行力。在全行业开展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的宣贯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招标投标活动参与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强化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要全程监控、滚动排查,确保招标投标等活动依法进行。严格招标方式核准,确保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公路、水运项目,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均依法进行公开招标,严禁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有关标准招标文件的要求,加强招标文件的备案管理,严禁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明确规定评标办法和废标条件等。继续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考核和管理,完成公路工程监理评标专家库调整工作,规范专家评标行为。加强对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和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加大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强化资质资格动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大对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
       (三)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深入研究治理招标投标突出问题的对策措施,及时总结各地有效做法。推广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研究电子化招标投标模式,积极探索实行电子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网上竞价和远程电子监察技术,推进招标投标工作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效率,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入统一市场集中交易。积极探索交通运输工程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制定政策性指导文件,推动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按照属地或授权原则,逐步进入已建成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
        二、加强工程治理监督检查
       (一)继续加强对中央援疆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协调指导新疆自治区和生产建设兵团及有关援疆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新疆地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及援疆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落实。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地区代建制项目廉政建设的通知》,指导督促代建单位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代建项目廉政建设工作。部将组织综合督查组,会同新疆自治区和生产建设兵团纪检监察部门,对新疆地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和援疆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二)积极配合中央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按照中央工程治理工作总体部署,今年中央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还将对包括交通运输在内的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要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组织有关地区和单位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督促受检单位切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确保百分之百整改到位。
       (三)继续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监管,以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为重点,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招标投标专项督查、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督查、质量安全综合督查等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保障建设资金安全。组织开展对桥梁质量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防范桥梁垮塌事故发生。
        三、深化对重点环节的治理
       (一)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认真落实部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提升公路勘察设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和全寿命周期成本的指导思想,强化勘察设计质量。重视外业勘察与地质勘查指导书的作用,确保外业勘察工作保质、保量、规范进行。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审查审批程序,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要组织专家论证,报经原设计批复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阳光”操作,将审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建设各方和社会监督。
       (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继续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严格建设单位资格标准,规范建设主体行为。深入推进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施工形象。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进行宣贯和培训,指导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确专项类别和资格条件,建立健全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有机结合的承包体系,制定各类标准合同文件,引导分包行为合法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健全完善分包合同备案和履约的监管机制,禁止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分包人,督促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及时支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严禁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和开工报告制度,禁止无证开工。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针对建设规模较大的省份、大型桥梁隧道等重点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推行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抓手,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达标考核,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项目开工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监理行业新风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理管理法规,规范监理市场秩序,推行总监负责制,完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体系,加强监理信用动态管理,推进监理行业自律,切实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四)加强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做好建设项目筹融资工作。按照“调结构、控规模、保重点、促稳定”的总体思路,继续破解建设项目筹融资难题,依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督促建设项目资本金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工作,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和结余资金管理,做好部属单位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和审批工作。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审计,严格执行《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深化在建和续建项目的跟踪审计,促进建设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四、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制度
       (一)做好基础法规出台配合工作。参与政府投资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重要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结合相应法规出台,清理、修订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二)继续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在工程建设程序和建设管理方面,出台《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和《公路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招标投标方面,制定出台《水运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推进《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交通支持系统建设管理规定》编制工作,加快修订《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整合公路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诚信体系评价方面,发布《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等。
       (三)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强法规制度的宣贯工作,加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
        五、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
       (一)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各省加快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省级平台建设,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并根据部的统一规则修订有关细则。加快省级平台与部级平台的联通工作,推进省级系统接口程序完善和信用信息数据的收集审核工作,确保信用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信用管理专项督查工作
     (二)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组织开展201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全方位推进交通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三)落实《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加强指导督促,推动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项目信息。适时开展对《规定》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六、加大预防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力度
       (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把廉政风险防控向基层单位、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延伸,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等经验,研究建立农村公路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二)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在工程治理过程中,深挖细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注意通过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办在项目决策、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案件,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震慑作用。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研究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创新制度。
        七、深入总结工程治理工作经验
        针对工程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要找准问题发生的部位和制度方面的漏洞,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法规制度的制定提供依据。认真总结工程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在部的层面,汇编工程治理工作的重要制度、工作文件和经验做法,并在全系统进行宣贯推广。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也要认真总结经验,条件成熟的可上升到制度层面,并加强舆论引导和新闻宣传,及时加以推广,巩固并扩大工程治理成果,为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2012年的工程治理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各单位要按照“班子不撤、职能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保留并完善工程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工程治理工作任务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工程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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