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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候选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2  来源:  作者:  阅读人数:1942
 

为配合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保证评标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竞争环境,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号令)、《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9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衢州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候选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应聘专家候选人须为建设工程类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同等专业水平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专业上取得国家执业资格;2、中级职称满5年。(对设备安装、机电设备、规划设计等紧缺专业的专家放宽条件至中级职称满3年)

二、信息填报

申请人直接登录“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http://218.108.28.44/ )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打印《浙江省评标专家申请表》。申请人将打印出来的《浙江省评标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确认(已退休人员交原工作单位确认),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

三、材料审核

(一)申请人亲自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市监管办初审核验。

(二)书面申请材料应包括:

1.《浙江省评标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背后写上姓名和工作单位);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它证明材料。

原件核验完毕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一式两份;同等专业水平申请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报名者,经市监管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省发改委认定。对通过资格终审的专家颁发《浙江省评标专家证书》,并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今后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评标专家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为了统一标准、便于管理,原衢州市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如未取得省综合评标专家资格的仍需按公告要求重新申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2102920121231(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衢州市监管办(西区花园东大道1696613室)

    联系人: 赵振               联系电话:8757609

五、其他事项

浙江省评标专家库构架及专业划分表可点击此处下载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xls

  

                                 衢州市监管办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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