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浙江通衢    来源:    点击:2665


公司各部门、监理办,求是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监理信息化工作水平,着力提升监理工作方式转型发展,根据省质监中心《关于加快推进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浙交监〔2018〕105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全面推行落实监理信息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化应用范围

    监理信息化系统分为电脑端和手机钉钉端,涵盖综合管理、项目管理等内容。公司各部门、监理办于4月1日起全面推行“监理智慧云管理系统”和钉钉办公系统,根据各岗位需求,真实、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二、信息化应用考核

    监理信息化工作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全省监理信用评价重要依据之一,公司将研究制订信息化管理办法,重点对所有参评信用评价项目监理办(二级公路及以上,监理费50万元以上)信息录入的全面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及时性进行通报,其他项目实行系统抽查,应用情况纳入各部门、监理办、员工、专监及总监绩效考核。

    三、信息化业务交流

    随着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监理信息化系统还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监理信息化讨论”QQ群(871478993)将及时解答系统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各部门、监理办确定信息化管理员,及时反馈信息化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梳理系统完善和提升建议,有效提升监理工作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