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文:衢州公路监理    来源:     点击:2206


为维护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秩序,加强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5号令),我部对71家监理单位报送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2、对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诉材料。申诉材料只能对原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不得增加新的人员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申诉材料和举报材料请于200582日前报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传真:010-65292766Email:jtb737@moc.gov.cn
  附件: 2005年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结果

                  交通部公路司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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